时间:2020-04-21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次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华北监能许可〔2020〕12号
各被许可企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2020年4月13日,经华北能源监管局2020年第5次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准予北京源达兴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23家新申请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准予张家口市冀北供用电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具体名单如下: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0年4月13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0年4月15日印发 |
需提供材料:单位委托书及邮寄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电话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领证须知:疫情期间,全部许可证邮寄送至各单位。
许可事项变更、延续企业在此基础上仍需提供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五区33号楼。
华北能源监管局在疫情期间全面推进许可业务网上办理,做到许可服务不中断,工作质量不降低。近期网上公示新取证、延续、变更企业可以通过邮寄证书方式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