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1 | 栏目:政策法规 | 点击: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审核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排序工作,现将竞价排序结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经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竞价排序,拟将北京、天津等22个省(区、市)的3921个项目纳入2019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总装机容量2278.8642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366个、装机容量1812.3316万千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555个、装机容量466.5326万千瓦,具体名单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上予以公布。各项目按要求建成并网后依政策纳入国家竞价补贴范围,享受国家补贴。
二、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按照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文件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申报项目的各项条件和承诺,扎实做好拟纳入2019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请电网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保障项目及时并网,共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三、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建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填报截至上月底情况,并督促加快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并网。对于逾期未全容量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四、请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加强对监管区域国家竞价补贴项目建设、电网送出落实、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我局将根据项目条件落实和建设实施等实际情况,做好名单动态跟踪管理。
附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