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4 | 栏目:监管动态 | 点击:次
3月27日,华北能源监管局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就应急预案备案材料存在严重问题约谈了内蒙古某发电有限公司。
会上,该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对预案编制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对材料中出现的问题做了深刻检讨,对事件暴露的如何加强外协单位的管理等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表示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源头管控、过程跟踪,确保整改工作一步到位。
华北能源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将一如既往加强安全工作的全方位监管服务,用铁的制度保障监管人员公平执法、用铁的检查保障监管措施严谨规范、用铁的处罚保障监管行为掷地有声。
会议要求,发电企业要增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严把关、重质量;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重过程、求实效;要夯实安全生产根基,固根本、谋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