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准予北京市京电博源供用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决定(华北监能许可〔2018〕41号)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28号)及有关规定,2018年12月24日,经华北能源监管局2018年第17次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准予北京市京电博源供用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具体名单如下:
1 北京市京电博源供用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延 续 二级 二级 二级
2 北京华商远大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延 续 二级 二级 三级
3 天津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延 续 一级 一级 一级
4 邢台兴力集团有限公司 延 续 二级 二级 二级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8年12月24日
领证须知:被准予许可的企业须持单位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五个工作日后到我局办证大厅或业务办领取许可证。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延续的单位需交回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领取许可证不便的可申请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