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组织机构
协会荣誉
关于我们
专家名录
联系我们
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行业服务 > 信息指南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证须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3-09-09|浏览次数:

1、 申请材料的准备 

请登陆华北电监局网站,进入行政许可项下选择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线填写电子文本材料(也可下载书生智能电子表单下线填写)。然后认真阅读各项说明,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文本申请材料。 

2、 申请材料的递交 

把按规定填好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文本材料、电子文本材料各一份)送达许可机关,接受初审: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许可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 等待许可机关的审查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审查。许可机关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 许可机关的决定 

(一) 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 

(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Copyright © 2019-2020 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主办: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承办: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  维护: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