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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时间:2019-05-23|浏览次数:

5月21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华北能源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思强主持会议并做重点发言,局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议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执行《条例》作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做好新时代能源监管工作的内在需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切实做到党中央和国家能源局党组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和国家能源局党组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家能源局党组禁止的坚决不做。局党组、局党组成员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不折不扣地按《条例》贯彻执行。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全局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干部,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细落小落实。要把执行《条例》作为淬炼工作作风的磨刀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把执行《条例》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能力水平的试金石,更好地把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导向树起来,严格规范程序,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建立专题报告制度和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制度。每两周向国家能源局报告党建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专题向国家能源局报告;局内每两周召开例会听取党建和业务工作汇报,各党支部书记每季度书面向局党组报告党建工作。由局机关党委牵头,结合华北能源监管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具体落实措施,编制华北局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全局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压实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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